鋼結構防腐涂料涂裝的檢測
來源:時間: 2021-10-21瀏覽:次 (1)涂裝前鋼材表面除銹等級應滿足設計要求并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處理后的鋼材表面不應有焊渣、灰塵、油污、水和毛刺等。當設計無要求時,鋼材表面除銹等級應符合下表的規定。鋼結構除銹應采用噴射除銹作為除銹方法,而手工和動力工具除銹僅作為噴射除銹的補充手段。
(2)當設計要求或施工單位采用某涂料和涂裝工藝時,應進行涂裝工藝評定,評定結果應滿足設計要求并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要求。
(3)防腐涂料、涂裝遍數、涂裝間隔、涂層厚度均應滿足設計文件、涂料產品標準的要求。當設計對涂層厚度無要求時,涂層干漆膜總厚度:室外不應小于150μm,室內不應小于125μm。
(4)金屬熱噴涂涂層厚度和結合強度應滿足規范和設計要求。
(5)當鋼結構處于有腐蝕介質環境、外露或設計有要求時,應進行涂層附著力測試。涂層附著力是反映涂裝質量的綜合性指標,在檢測范圍內,當涂層完整程度達到70%以上時,涂層附著力可認定為質量合格。
(6)涂層應均勻,無明顯皺皮、流墜、針眼和氣泡等。金屬熱噴涂涂層的外觀應均勻一致,涂層不得有氣孔、母材、附著不牢的金屬熔融顆粒、裂紋或影響使用壽命的其他不足。涂裝完成后,構件的標志、標記和編號應清晰完整。
2.連接部位涂裝及涂層不足處的修補的檢測
(1)鋼結構現場連接焊縫、緊固件及其連接節點部位,以及因施工過程中構件涂層被損傷部位的防腐作業不同于加工制作過程中的防腐作業,同時連接節點區域的防腐可以提高鋼結構的耐久性。在施工過程中,鋼結構連接焊縫、緊固件及其連接節點的構件涂層被損傷的部位,應編制專項涂裝修補工藝方案,且應滿足設計和涂裝工藝評定的要求。
(2)鋼結構工程連接焊縫或臨時焊縫、補焊部位,涂裝前應清理焊渣、焊等污垢,鋼材表面處理應滿足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宜采用人工打磨處理,除銹等級不低于St3。
(3)螺栓連接部位,涂裝前應按設計要求除銹、清理,當設計無要求時,宜采用人工除銹、清理,除銹等級不低于St3。
(4)構件涂層受損傷部位,修補前應清去已失效和損傷的涂層材料,根據損傷程度按照專項修補工藝進行涂層不足處的修補,修補后涂層質量應滿足設計要求并符合本標準的規定。
(5)鋼結構工程連接焊縫、緊固件及其連接節點,以及施工過程中構件涂層被損傷的部位,涂裝或修補后的涂層外觀質量應滿足設計要求并符合本標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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